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遴选广州市海珠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筑工程专业专技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H202300399)文件精神,自2022年起,我区自主评审本区域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非公有制单位、自由职业建筑专业专技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为做好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组建,现面向省内(含驻粤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评委会入库委员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遴选入库委员的评委会
遴选入库委员的评委会为广州市海珠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会设置相关专业范围(附件1)。
(二)遴选对象范围
评委会入库委员遴选面向广东省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驻粤单位)等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和国家公务人员不在遴选范围内。
二、委员入库条件
根据《广州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入库委员资格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格和职业道德,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办事公道,遵守评审纪律。
(二)能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地坚持评审工作。
(三)初级职称评委会的入库委员应从事本系列或本专业实际技术工作6年以上,受聘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可评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做出过比较显著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并工作在生产、施工、管理、技术、科研第一线。
三、入库方式和程序
(一)广州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委员入库通过“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审核,操作流程(附件2)如下:
1.入库申请。符合入库委员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评委会的专业范围,登录中国广州人社网“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登录后,点击“职称业务申报”→“评委会委员业务”→“委员入库申请”→“评委会委员入库” → “入库申请”,选择拟申请入库的评委会、评审组以及可评专业,按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并提交工作单位审核。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以法人单位账户登录职称系统,点击“单位业务”→“评委会委员业务”→“委员入库单位审核”→“评委会委员入库”,进行审核(其中,“是否有主管”栏目,根据实际进行选择)。
3.主管部门审核(如有)。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登录职称业务审核系统,点击“主管部门业务”→“评委会委员业务”→“委员入库主管审核”→“评委会委员入库”,进行审核。
4.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评委办)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及综合表现进行评议,并加具相关意见。
5.人社部门审核。对拟入库委员人选进行核准,确定正式入库委员人选。
(二)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不属于广州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且未在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注册账户的,或由评委办定向邀请的高端人才,可采取电子邮件申报的方式,操作流程如下:
申请人下载《广州市海珠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委员申请表》(附件3),如实填报信息,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经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如有)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或工作单位集中将电子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评委办审核,评委办审核后将有关信息录入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提交海珠区人社局审核,海珠区人社局核准后确定正式入库委员人选。
四、申请材料
(一)材料清单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国徽页、头像页;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证明材料(含专业技术特长或学科方向、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就、论文著作、获奖、参加学术团体等材料,根据需要提供);
5.采用电子邮件申报的方式还需提供《广州市海珠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委员申请表》。
(二)材料要求
申报系统或电子邮件上提交的证明材料附件,可以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材料格式为jpg、pdf等。发送至电子邮箱的申请材料需统一进行压缩,格式为rar,文件名为“姓名+评审专业”,例:“张三+建筑学”。
五、申报、审核要求
(一)本次评委库入库委员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止,请有意愿的申请人在此期间完成填报并提交工作单位审核。申请人须对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如有)应依据评委库入库委员条件,在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能力水平等加具评价意见。审核通过即视为同意推荐其入库,并协助做好后续资格审查、意见反馈等工作。
六、联系方式
广州市海珠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联系电话:020-89774908,电子邮箱:hzjianzhuxiehui@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设置一览表
2.广州市海珠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操作流程
3.广州市海珠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委员申请表
广州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5月12日
(区住建局联系人:赵霭韵,电话:89774908)